出口退税期限最新规定 税务局多扣的税款的退税期限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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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期限最新规定

税务局多扣的税款的退税期限是多少天?

税务局多扣的税款的退税期限是多少天?

按照《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多交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的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的是三年内

出口退税的期限和出口收汇的期限?

退税申报的时限是从出口报关日期90天/180天内,以报关单上日期为准。具体时限要看企业的级别,一般新企业都是90天。没有收回货款是不能退税的,所以收汇的时限就是核销到期前,90或180天之内。

海关对多征或多缴税款的退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海关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海关多征的税款,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这一规定赋予了纳税人向海关申请退还多征税款的权利。所谓多征的税款,就是海关决定征收的税款数额多于应当征收的税款数额,既包括进出口关税,也包括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海关法》第六十三条在赋予纳税人向海关申请退还多征税款的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申请退税的时效,即应当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要求海关退还。

如何退税?退税有期限吗?

退税流程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的一般程序?

1、受理。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持上述证件资料,向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退税认定,并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出口货物退税认定表》。
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经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税认定,将上述资料1和其他资料的复印件留存,将上述资料1之外的原件退还给出口商。
2、审核。出口商应按要求填妥认定表,加盖印章,连同附送资料一并报送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经审核,认定表内容填写齐全、表达准确、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受理纳税人出口退税认定申请手续后,应在30日内审核完毕。
3、认定。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受理退税认定后,按现行退税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确定出口商退税方法及申报方式。审核无误后,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在办理认定手续完毕后,在《税务登记证》副本第三页“企业名称”左上方加盖红色“出口退税已认定”章戳。
4、退回。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妥出口退税认定手续后,由出口商到国家税务机关窗口领取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盖章后的《出口货物退税认定表》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开业认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