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识别的手段 上市公司虚构利润的三种形式?

[更新]
·
·
分类:金融
4822 阅读

财务舞弊识别的手段

上市公司虚构利润的三种形式?

上市公司虚构利润的三种形式?

诱惑与欺诈往往相伴而生,资本市场充满诱惑也到处弥漫着欺诈的气息。为了美化业绩获取资金,上市公司操纵财报乃至造假的事件屡见不鲜。利润表是企业财务造假的事件多发点,因为企业有了利润、业绩表现好,才能有助于公司股价的提升,从而获取资金。所以企业财务造假主要是美化利润表,也有小部分是美化现金流量表。
因此企业想要财务造假,无非就是调节收入和费用,并由此引发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企业美化现金流量表则主要因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关乎企业的生产经营,备受关注。财务造假主要有三种手段:收入造假、费用造假和现金流造假。收入是利润的源头,收入造假是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主要方法。今天我们具体介绍收入造假的几种方法:虚增收入、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和提前确认收入。

会计“造假”虚增指标手段有哪些?

手段之一:虚构业务事项,虚增收入规模 个别企业为了完成下达的收入考核指标,采取售后退货不冲减收入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甚至采取先出售再回购的方式,达到买卖双方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  如某上市公司为避免被标注ST,年末虚构向主要销售方的销售业务,并于次年3月份进行售后退货账务处理。某国有企业向另一国有企业销售一宗商品,确认收入后再从购货方以相同销售价格购入同宗商品,确认为营业成本。实际上,“销售”的商品均未出库,买卖双方也未支付交易对价,所谓的“销售”行为仅仅是几张合同和几笔账务记录。 近期,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六号中对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关联方之间的购销业务,以与非关联第三方的名义核算,虚增收入成本6.6亿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内部抵销不充分,多计收入、成本1.04亿元的违规问题进行了披露。企业上述做法均是通过虚构业务事项,进而实现虚增收入的不同形式表现。 手段之二:利用补助补贴,虚增利润规模 某些企业为了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收入、利润刚性增长指标,不得不采取非常规手段迎合考核要求完成绩效任务。这些非常规手段中,收到各类补助和补贴资金对形成利润增长的影响最为直接。对企业而言,一种方式是将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结余以补助的名义在考核年度结转为当期利润;另一种方式是争取政府补贴资金,一次性或分期结转为当期利润。 如某电信公司将前期改制过程中留存的利润以政府补助名义在考核期结转,仅此一项就实现当年利润增长4000万元。据2013年中报披露,66家上市公司截止8月2日收到政府补贴项目资金共计15亿元,这部分资金不论在2013年全额计入利润或者按项目受益期分摊计入利润,都将对资本市场造成重大影响。  手段之三:操纵合并范围,虚增企业规模 企业一般通过组织生产和销售,取得合法收入,并将资金用于提高生产能力,进而形成资产积累和规模提升,实现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但一些企业采取对外投资的方式,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扩大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实现企业各项指标快速增长、企业规模快速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