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的研发费用可否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做账务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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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的研发费用可否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做账务处理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做账务处理吗?

需要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做账务处理。
加计扣除主要是和企业所得税联系,内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费用化支出加计扣除50%,资本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外购研发能否加计扣除?

可以。外购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研发费用中的管理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可以。
任何企业的研发费用都是可以加计扣除的。这个规定的沿袭路径是这样的,一开始企业的研发费用都是列支到管理费用中的,都统一按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但为激起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后面就出台政策,先是研发费用单独列支,以实际发生额加计50%在税前扣除。到15还是18年,再把加计扣除金额提到75%,到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把加计扣除额提到100%,就是1块钱的研发投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费用是按2块钱计算。

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有哪些企业?

当前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的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两大类型。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购买的无形资产能直接加计扣除吗?

购买的无形资产不能加计扣除。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规定,是针对企业自行研发和委外研发的无形资产,而非购买的。
1、基本加计扣除标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例】A公司发生符合条件的自行研究开发费用200元,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100元,则:
2、提高加计扣除标准,但仅适用3年研究开发费用:50%→75%
无形资产摊销:150%→175%
其中,适用年限:
(1)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全行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也即,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仅科技型中小企业享有75%的加计扣除标准,其他行业同样享有;如果没有新的政策规定,那么2021年1月1日起,加计扣除标准仍按原基本政策规定执行。
3、委托境内研发的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例】A公司发生符合条件的自行研究开发费用200元,支付给境内B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200元,则:
4、委托境外研发的加计扣除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可分四点理解:
(1)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2)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实际发生费用总额×80%;
(3)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扣除限额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
(4)以“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与“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扣除限额”孰低者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例】A公司发生符合条件的自行研究开发费用200元,支付给境内B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200元,支付给境外C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100元,则:
如果支付给境外C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是400元,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