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中怎么确认少数股东损益 子公司逆流交易的合并抵销为什么借记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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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中怎么确认少数股东损益

子公司逆流交易的合并抵销为什么借记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逆流交易的合并抵销为什么借记少数股东权益?

我跟你是一样的问题,贷方能理解,借方看不明白,为什么是少数股东权益???。
其实仅仅看这一笔分录是无法理解的,写这笔分录存在一个原因是因为:合并报表编制是一整套的分录,其中有一条分录是分拆子公司的权益,这一条分录,所有的子公司权益项目为分配为母公司长投和少数股东权益,注意,这时候的子公司权益里是含内部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因此,分配完了后,少数股东权益多出来这一部分,正好在本次逆流交易中又抵掉了。

购买少数股权会计处理参考有哪些过程?

在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 原因: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不属于企业合并,所以不能按照企业合并确定其投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5、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以上各种非企业合并方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概括来说就是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收购一家公司多少股份可以并表?有什么要求?

正常来说如果 同一控制或者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股权比例高于50%就可以合并报表了。但能否合并报表在于对被收购的企业是否有实际控制权,如对被投的公司的董事会或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有决策权,就意味着有控制权了,可以通过股权或协议等方式实现控制权的获得。
收购日按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的区别,收购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是不同的,具体请参看有关会计教材。
对于有实质控制权的被投企业,收购方的会计核算采用成本法,以避免权益法下收购方利润虚高。
但年末合并报表时,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报表层面按权益法补计投资收益,此投资收益是收购日被收购方公允价值下的收益,然后进行权益、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的汇总及抵消,进而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及少数股东权益,同时还要考虑连续编制合并报表一些期初事项。
总之,合并报表还是一件有一定难度的会计工作。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的规定。基于此规定,相对控股,只要实际控制公司即可以合并报表。
不过从审核实践来看,对于合并报表的认定绝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以持有股权比例作为最基本的依据,也就是持有超过50%的股权就默认为你可以控制投资企业从而可以合并报表,反之不建议合并报表。
因为会计准则规定的实际控制的标准有很大的自有裁量权,如果按这个准则执行,则发行人可以找出很多实际控制的公司不论持股比例多少都纳入合并报表从而增厚业绩,而实际控制的事实依据对于目前的审核环境来看并不难找到,当然也并不是都很可信。这样的话,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就存在拼凑的嫌疑,就有不真实的成分可能存在,上市条件的判断就存在偏差,发行审核择优汰劣的基本准则也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