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哪天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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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哪天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例:假定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委托乙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为5%,增值税17%,甲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甲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70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不含增值税),支付运杂费600,计算应交消费税。乙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可查。  应交消费税(70000 6000)/(1-5%)*元

那为什么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消费税计入成本。用于消费就不用交税了吗?

对!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何理解“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将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消费税税款金额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或用于其他方面的,委托方应将被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等科目,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产品,如果改变用途,应将改变用途部分所应负担的消费税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转出。

  2.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

  按所含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用于其他方面或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得抵扣,其消费税计入成本。

  外购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过程中,如改变用途,应将改变用途的部分所负担的消费税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转出。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其交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